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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公司注册商标的流程

作者:衢州祥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18 08:53:20

误区一、自主发明并不需要申请专利

有些人天真的认为,自主发明的成果就拥有知识产权。我们申请专利是为了得到法律的保护。有效的防止他人侵犯自己的权利,专利是一种垄断权。如果我们没有申请专利的话,你的自主发明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如果被他人盗用之后法律是很难判断的。所以我们的自主研发成果一定要申请专利,在我国商标专利都采用的在先申请原则,所以我们需要有很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早申请专利,防止他人恶意侵犯。

误区二、专利申请等大规模生产之后再进行

少数人认为,专利可以在进行大规模生产之后再进行申请。那么这一想法肯定是错的。我们在研发了某项成果之后,就应该向专利局进行申请。产品还没有面向市场,等产品大规模生产之后,此时你的产品没有欢乐,处于不受法律的保护状态,如果有人一旦侵权,你就没有翻身的余地。侵权人将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你打赢官司的机率就非常小,而且还会卷入一场官司中让你精力金钱都浪费掉。所以专利申请非常重要。

误区三、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专利申请人会偏见的认为,一项技术成果那么就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呀。不过这个想法也是错误的。专利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对于我们的技术发明,我们可以同时申请这几项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批得快,可尽快获得相应保护,通常需1年左右时间;发明专利则通常需2~5年审查批准时间。

误区四、保护技术成果唯一办法就是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是保护技术成果的有效方式。但是专利申请不是唯一方法。申请人还可以通过技术秘密由技术持有人自己加以保护。专利申请是获得法律的有效保护手段,当别人侵权时可以通过法律的强制性制裁侵权人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但是劣势就是必须将技术方案必须进行公开。而技术成果通过采用技术秘密加以保护,就不会公开技术方案,让别人无法了解到该项技术。

误区五、拥有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

为什么拥有专利证书并不代表就拥有有效的专利权呢。原因是因为在我国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专利都不进行实质审查,这就意味着你的专利可能跟他人的专利存在相同情况,但是你依旧可以获得该项专利。但是如果一旦有人提出无效宣告,你的专利就会被无效掉,那么你就没有拥有该项专利的专利权。所以说,拥有专利证书也不一定拥有有效的专利权。

误区六、专利产品改进不需要在申请专利

如果你之前的产品申请过专利,对于新改进的产品,不再申请专利,那么你改进过后的产品就相当于没有申请专利。所以我们在对某项发明产品做出改进之后,需要进行重新申请专利。

误区七、专利申请前不做查新检索

很多专利发明人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并没有进行检索就申请专利了。这种不检索带来的弊端就是你不知道技术方案的新颖性,技术方案是否公开过。但是对于专利申请人对于信息检索以及收集信息的能力低,导致技术方案重复度高。这种对于专利申请人也是极为不利的。所以我们在申请专利之前,一定要进行检索工作,一旦发现有人申请过该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过,那么我们就可以放弃申请。对此,专利申请人可以咨询,让其帮助进行检索。

误区八、对专利缺乏有效的管理

专利申请之后缺乏管理这也是国内的一种现象。但是专利对于推动企业发展是有很大帮助的。很多企业拥有很多专利,但是无专人管理,导致专利文件之间存在冲突关系,有的已无市场价值还在交纳年费。有的专利权已经遭受侵犯但企业管理者对专利特征不了解,不能及时提起诉讼,还有的则是专利文书撰写的申请质量差,不能起到应该有的保护作用。

误区九、先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因为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笔者在专利代理过程中就曾遇到过某单位的一件极具市场前景的专利申请因过早发表学术文章而不得不放弃。

误区十、技术方案交代不清楚

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表明这些发明人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他们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点技术信息,而恰恰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有98%的可能被驳回。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

决定商标生死的细节之一,通讯地址的变更常常网购的人都知道,下单时确认一下正确的收货地址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搬家了,在第一时间更改收货地址也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地址错了,购买的货就可能送错地方而收不到,麻烦又误事。可是很多商标所有人,搬家后却常常忘记向商标局申请地址变更,不告诉商标局新的通讯地址。结果可能就是你这边还在热火朝天地推广着品牌,那边商标已经被撤销了,你的品牌变成了没有法律保护的未注册商标。

一般的情形是,在商标还没有注册时,当事人还是比较关心商标状态的,还会想着衢州商标注册证送达的事情,地址一般也是正确的。可是当商标注册证收到后,认为权利已经在手,就开始放心大胆地进行品牌推广。推广得越好,就越需要更大的厂房店面,搬家的次数也越多,地址变得越快。这时,如不及时变更商标档案上的地址,悲摧的事情发生的可能性也越大。常见的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商标专用期十年到了,到商标局来申请续展了,却被告知这商标早就被撤销了;另一种是生意正做得热热闹闹,侵权函到了,才发现自己的商标早被撤销了,人家的商标已经被注册了。无论哪种情形都很可怜,都是小过失导致的大损失。因为这一切发生的根本原因仅是少了一个细节:

没有到商标局变更地址,以致于没有收到商标局和商评委发出的撤销答辩通知书、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及各种裁定书,失去答辩的机会,丢掉后续法律救济的机会。那感觉似乎是“静悄悄的”,商标就被撤销了。事实是,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从来都不会不通知当事人就直接撤销注册商标的,目前采用的是书面通知方式,而且送达不到还会公告送达。如这样依然通知不到就没有办法了,只好在一方当事人“静悄悄”的情形下审理案件。虽然这并也并不代表一定会撤销没有“说话”的当事人的商标,但我们都知道说出自己的理由总是重要的。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在三年不使用撤销案件中,不提交使用证据的话,商标一定会被撤销。借用最高人民法院的文字解释一下三年不使用的法条。

注册商标长期搁置不用,不仅无法发挥商标功能和作用,而且还会妨碍他人注册、使用,从而影响商标制度的良好运转。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局可以撤销其注册商标。应当注意的是,该条款的立法目的在于激活商标资源,清理闲置商标,撤销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只要在商业活动中公开、真实的使用了注册商标,且注册商标的使用行为本身没有违反商标法律规定,则注册商标权利人已经尽到法律规定的使用义务,不宜认定注册商标违反该项规定。通俗一点说就是,只要提供最基础的合法使用证据,商标就不会因不使用而被撤销。但前提依然是提供了证据,如果根本就没有收到商标局要求提供证据的通知,当然也就不可能提供证据,当然也就不证明使用的事实,当然商标局只能撤销“没使用”的商标。

说实话,没有审查员能知道那些因为没有提交使用证据而被撤销的商标,有多少是一直使用了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的,有多少真是从来没使用过。反正每次我查询商标状态时,发现某商标是因为未提供证据而被撤销,心都为那个当事人疼一下。但我疼几下也没有用,重要的是商标所有人要明白:商标永远不是获准注册就万事大吉了,必要的维护是不可缺失的,切记及时续展,及时变更地址、当事人名称,及时查询商标状态。细节决定成败,在商标权利上也不例外。

注册商标权作为执行标的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如果被执行者不按法院裁定执行的,依照相关法律文书享有该商标权利的当事人应凭法院向商标局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移转手续。注册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财产权的属性,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将其作为执行标的来执行。

衢州商标注册公司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这个问题。B公司欠A公司货款20万元,到期未归还,经过多次催要也没有结果。于是A公司只能通过打官司来得到这笔货款。经法院几个月以来的审理,判决B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归还。可是判决生效后过了三个月,B公司仍然没有偿还货款。无奈之下,A公司准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是,经过A公司的调查,目前B公司确实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只剩下注册商标还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对A公司来说还是有一定的价值,可以在经营业务上使用。

但不知道B公司的注册商标是否可以作为执行标的。在上面案例中,法院可以执行B公司的注册商标。法院执行B公司的注册商标,实际上是执行B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商标法》第42条第l款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作为转让的标的,这表明注册商标专用权具有财产性,它属于一种财产。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2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通过扣押B公司的注册商标,以供法院执行,以这种无形资产来偿还债务。

人民法院可以将注册商标评估价格后拍卖或变卖,来实现A公司的债权,如果A公司有意取得该注册商标,还可以经人民法院将该注册商标评估价格后直接抵欠款,这时需要办理有关商标专用权转移手续。如果商标专用权未转移,A公司就不能真正得到该注册商标。如何才能得到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呢?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会通知B公司交出《商标注册证》,若B公司拒绝交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9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向办理B公司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办理。

商标局在收到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会按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商标注册转移手续。只有办理完商标注册转移手续A公司才真正拥有了该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公司提醒,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可对注册商标强制执行转让过户。注册商标权作为执行标的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如果被执行者不按法院裁定执行的,依照相关法律文书享有该商标权利的当事人应凭法院向商标局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移转手续。

作为商标专用权人,商标专用权有哪些呢?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主体是衢州商标注册人和其他依法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人,简称商标专用权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内容包括商标专用权人自己使用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和禁止他人非法使用注册商标的禁用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自己使用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具体又可以分为:

(1)自己使用权,商标注册人取得商标专用权以后,获得受法律保护的使用权,可以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上依法使用注册商标;

(2)许可使用权,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依法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3)转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所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有偿或者无偿转让商标。商标专用权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注册商标的禁用权,是指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商标专用权人一方面有权禁止他人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注册;另一方面对未经许可、非法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有权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要求制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出资。商标所有人可以用商标进行出资设立公司等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5)质押。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商标出质,设定权利质权用以担保自己或者第三人的债务。

(6)抛弃商标权。

(7)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

(8)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高标的行为,高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9)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佥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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